截至11月底,全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已累计建成5.54万公里,占3年总建设任务的77%,一次抽检总体合格率达95.8%——
本报记者 夏海军
至2018年底,我省将完成7.2万公里农村道路畅通工程
“至2018年底,我省将完成7.2万公里农村道路畅通工程。 ”12月12日,省交通厅副厅长程跃辉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
一系列好消息从发布会上传出:未来一年里,县级公路畅通工程项目245个,建成后可提高377个乡镇与主干路网的畅通水平;乡级公路畅通工程项目1062个,建成后可解决1040个乡镇之间循环畅通问题;3000个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硬化工程项目12101个,建成后可解决12101个较大自然村的群众出行问题;撤并建制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15076个,建成后可解决15076个撤并村群众出行问题;老村道加宽工程项目11646个,建成后可解决12383个建制村通班车问题。
2015年底,省政府出台《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明确自2016年开始,用3年时间,在全省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按照部署,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包括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和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共5个子项:县级公路畅通工程、乡级公路畅通工程、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撤并建制村硬化工程、30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为进一步改善全省31个贫困县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交通出行状况,2016年5月,我省适当增加了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规模,在31个贫困县内除实施贫困村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外,对5548个非贫困村各选取1条通村路实施硬化。
县级公路畅通工程、乡级公路畅通工程已基本完成
至2017年11月底,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已累计建成5.54万公里,占3年总建设任务的77%,累计完成投资388亿元,其中县级公路畅通工程、乡级公路畅通工程已基本完成。
据了解,我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一次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5.8%。为保障道路质量,我省采取多种举措,努力把农村道路建成广大农村群众心目中的“满意工程”。
建章立制,夯实管理基础。先后制定了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督查工作实施意见等一揽子管理办法,出台了月度通报工程进度、工程督查、工程质量巡检等管理制度。
强化培训,提升人员素质。省交通运输厅连续两年分别举办了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和“四好农村路”建设管理知识专题培训,成立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技术指导组,全面履行监督指导和行业管理工作。
加强督办,推动项目实施。加强计划下达和前期工作推进力度,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一个项目。
此外,我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及农村道路“七公开”制度,并聘请义务监督员,全面加大工程质量抽检力度,初步形成“政府监督、项目法人管理、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群众参与”的质量保障体系。
正组织编制中长期规划,推动农村路网逐步覆盖所有较大自然村
我省将进一步加快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推进力度,确保至2018年底3年任务目标如期完成。各地将实现农村公路附属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提高公路的安全服务水平。
脱贫攻坚战略实施以来,全省3000个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普遍得到强化。在此基础上,我省将加快实施贫困县非贫困村通村路硬化。31个贫困县内非贫困村硬化路已全部完成项目报送和核查工作,总规模约6000公里,该批项目将全部纳入2018年年度计划,当年实施当年完成。我省还在组织编制农村公路中长期规划,加大对大别山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皖北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的支持力度,将农村公路路网延伸更多村庄,逐步覆盖全省所有较大自然村。同时,围绕打通断头路,规划升级改造一批美好乡村对外通道及连接重要资源开发地与旅游景区、方便居民出行、对经济发展有突出作用的县乡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