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安徽省“四好农村路”督导考评实施办法》
来源:农村公路处 发布时间:2017-06-13 14:50:1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调动各级人民政府积极性,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工作,助力农村地区扶贫攻坚,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更好的交通保障,省交通运输厅日前印发《安徽省“四好农村路”督导考评实施办法》(简称《办法》)。
《办法》共五章二十七条,分别从督导考评目的、内容、具体实施流程和方式、结果应用等几方面进行细化、明确。考评重点为省、部年度任务的完成情况,市(县)“四好农村路”相关政策落实和相关制度制定情况,及“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各项指标。
《办法》通过突出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压实各级政府责任,将“四好农村路”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督促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考评结果与投资和荣誉相挂钩的奖惩机制,充分发挥督导考评结果的激励作用,推动重点任务完成和政策落实,强化行业管理,不断提升“四好农村路”服务“三农”和脱贫攻坚的能力和水平。